钟鼓篇:闻所未闻的“放屁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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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7日09:1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近日《北京娱乐信报》有则报道真够“娱乐”的,题目是:《北京一小学培养学生好习惯:当众放屁罚5元》。而比这更逗的还是事实本身:胡庄小学开展了“保护环境争做文明现代人”的活动,具体措施有“乱扔垃圾罚款0.5元、当众挖鼻孔擤鼻涕罚1元、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罚2元、当众放屁罚5元”等八条措施。 罚款是不是合理甚至合法就不说了,单说“放屁罚款”这件事。 我老家有句俗语:管天管地,管不住人家屙屎放屁。这话有点粗鲁,但说得非常在理。古代的皇帝老儿也管不着的事情,没想到今天的小学要管起来了。稍明事理的人应该知道,这是因为它是人之常情,生理之必然,也有点无法阻挡的意味。比如,有个学生肠胃不舒服,或者吃了特殊的食物,忍不住要放屁,那么,是不是不让他上课,不让他参加集体活动,或者干脆就回家,免得因为臭气而“破坏环境”,并因此做不成了“文明现代人”?不管怎么说,这项制度简直有点儿天方夜谭。 这事要当个笑话说,那叫幽默;要真当一项制度实行起来,可就有点不正常了。据说,学校的措施是学校的大队辅导员和一些校内干部一起讨论出来的。一名老师对此“也笑了”,并说:“这也是个不文明行为吧,在人多的地方是不是走得稍远点,就是感觉当众放屁不是很好。”看来,老师的话有两重含义:一是自己觉得好笑,二是认为也合理。可这两者总有些自相矛盾吧? 这件让人笑得肚子都疼的事情,其实有不大好笑的因素在。一项不合情理的制度能在校园里实行,教师几乎是无原则地“宽容”,讲重一点,这算不算是教育者的一种失职? 什么当奖、什么当罚,什么该管、什么不该管,基本的教育规范和理念应该是明确的。我们的学校、我们的老师难道连人之常情也不顾了?出台如此好笑的规定,让学生如何评价他们心目中神圣的学校和教育规范? 所以,在我看来,“放屁罚款”制度的出台,本身就不很严肃。“好笑”和无所谓的态度,既包含了对人之常情的漠视,也包含了对制度严肃性的漠视。老师们,这不是一件小事情吧? (来源:龚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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