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淫幼女罪不可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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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7日11:16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容县讯 潘×志因夫妻生活不如意,竟将邪恶的眼睛盯上了未成年的幼女,最近被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潘×志四十多岁才娶到一名从广东改嫁过来的妇女为妻。岂料妻子有病,不能和他过夫妻生活。正值中年的潘×志,竟盯上了同村十多岁的幼女潘妹。2002年9月26日晚上,潘×志在其房间,趁幼女潘妹来他家看电视之机,强行扯脱潘妹的内外裤,对其奸淫了一次。潘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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