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汝南一派出所副所长强奸14岁少女被逮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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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7日11:18 新华网 | ||
树行业正气,保一方平安,这本是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然而,汝南县公安局老君庙镇派出所副所长郭一却酒后施暴,强奸一名年仅14岁的女学生,在当地掀起轩然大波。 6月10日晚10时许,汝南县公安局老君庙镇派出所副所长郭一,应本县一老板宴请后,来到位于汝南县城槐树街中段的一家“夜玫瑰美容店”按摩、洗头。据知情人士介绍,当时,借着酒兴的郭一,强行将在“夜玫瑰”给堂姐店内帮忙的14岁的刘岚(化名)拉入房间,逼 据警方介绍,6月11日上午10时许,汝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夜玫瑰美容店”合伙人之一刘某的报警,称其堂妹刘某6月10日晚被一到店中按摩、洗头的人强奸。刑警大队领导当即派人赶赴现场固定证据,提取遗留相关物品。同时对报案人、受害人进行了详细询问,并传唤“夜玫瑰美容店”另一合伙人张某以及两名小姐。经调查询问,初步认定涉嫌强奸的犯罪嫌疑人现为汝南县公安局老君庙镇派出所副所长郭一。郭一系中共党员,1996年从部队复员后,安置在该县公安系统。 据记者调查,受害人刘岚(化名)系汝南县三门闸乡初中一年级学生,现年14周岁,是位老实、内向、成绩优良的中学生,因其所在学校5月份“非典”放假在家,6月6日来其堂姐的店中帮忙。据警方介绍,郭一在隔离审查期间,承认其去“夜玫瑰美容店”按摩、洗头,并和受害人刘岚发生了性关系,但否认违背受害人意志的强奸行为。 据河南商报报道,6月14日,汝南县公安局根据驻马店市公安局的DNA鉴定结论,以涉嫌强奸罪对郭一刑事拘留。6月26日,副所长郭一因涉嫌强奸罪,已被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文/周惠)(来源:河南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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