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取消城镇入户限制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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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7日13:27 扬子晚报 | ||
据新华社郑州7月6日电 河南省进一步改革城镇户籍管理制度,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全面取消城镇入户限制条件,实行以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实行有利于吸引人才和资金向城镇流动的户口政策,为大中专毕业生的落户开辟通道。 据河南省公安厅户政管理部门介绍,新政策规定,凡在河南省城市、城镇具有合法固定住所、长期从事非农职业,或有生活来源并实际居住生活在城市、城镇的18周岁以上的成 新政策还规定,在城市建成区内的“都市村庄”的居民,统一转为城市居民户口,纳入城市统一的行政管理。城镇近郊人均耕地少于0.3亩的,可在其自愿的情况下转为城市居民户口。各市公安局将根据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的“都市村庄”转制计划安排,协作配合及时办理转户手续。(程红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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