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专家解读新条例 噪声超标16分贝月征1.1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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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7日13:38 新华网 | ||
噪声直接影响着人们的正常生活,并日益成为公众反映强烈的污染问题。从7月1日起实施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对超标的噪声污染按照分贝收费,是不是所有的噪声污染都收费?收费标准如何?省环保局专家对此进行了解读。 噪声超标才收费 广东省环境监察总队队长陈英博士解释,按照新的排污收费条例,噪声为超标收费。省环保局专家解释,监测噪声是以边界(厂界)确定监测点位,找出噪声最高的一处,也就是对人们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干扰最大的一个点,按这个点噪声超标的分贝值征收排污费。陈英说,每超标1分贝为一个收费档次,超过16分贝及16分贝以上,每月征收1·12万元。 多处超标加倍征收 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征收额应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算,当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有两处及两处以上噪声超标时,则加1倍征收。一个单位若有不同地点的作业场所,收费应分别计算、合并征收。一个工地同一施工单位多个建筑施工阶段同时进行时,按噪声限值最高的施工阶段计收超标噪声排污费。 昼夜噪声分开计收 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征收金额按《条例》昼、夜分别计算,累计征收。因为昼、夜的噪声排放标准是不同的,同样强度的噪声超标的分贝值也是不同的,应当分别计算。对于夜间频繁突发和夜间偶然突发厂界超标噪声排污费,按等效声级和峰值噪声两种指标中超标分贝值高的一项计算排污费。 农民自建住宅噪声不收费 对农民自建住宅不得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环保专家解释,排污费的收费对象是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农民作为自然人不是收费对象,自建住宅也不是经营行为。 另外,对于机动车、飞机、船舶等流动污染源也暂时不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记者/刘炳路 黄慧诚)(来源: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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