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区建设任重道远——民政部官员答记者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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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7日14:38 法制日报 | ||
———民政部官员答记者问本报记者陈丽平 日前,本报记者走访了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城市工作处处长汤晋苏,他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您好,我想问一下,目前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现实意义有哪些? 答:全面推进社区建设是新时期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其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需要;二是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三是加强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四是加强城市基层基础的需要;五是维护城市社会稳定的需要。 社区稳定是整个城市稳定的基础。目前,城市中的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社会弱势群体和部分职工的生活困难问题,人口老龄化问题,城市外来人员激增等问题都比较突出。同时,由于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格局、就业方式的多样化,使城市社会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些问题都给城市基层管理增加了困难和压力,如果处理不好,势必增加城市的不稳定因素。而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就是要关心和帮助困难群众,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加强城市基层的管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问:当前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是什么? 答:从全国总的情况看,目前社区建设发展不平衡,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是社区凝聚力不够,社区的自治功能有待完善。社区居民的自治意识、参与意识不强,社区志愿者人数少,中介组织不健全,居民和驻区单位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不高,因此,社区还没有真正实现居民自治。 二是社区关系不顺,部门之间缺乏合力。在推进社区建设中,包括政府与社区的关系、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社区内部各种组织的相互关系都有待理顺。在一些地方,城市基层政府对社区居委会不是给予“指导、帮助和支持”,而是把社区居委会当作街道办事处的下属机构,经常下达指令性行政任务。政府部门对社区建设各自为政,部门与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不能做到统筹兼顾,形成合力。 三是政府转变职能不到位,社区行政化倾向严重。很多居委会反映,其工作任务80%以上是政府交办的,有的多达100多项,而社区居民自己的事项,则没有时间办,没有精力管,群众中也普遍将居委会视为政府性组织,因而对其缺乏认同心理。 四是工作不实,少数地方流于形式。虽然目前社区建设正处于热潮,但仍有的社区行动迟缓,工作滞后。个别地方在工作中形式主义的事情还不少,“以会议来落实会议,以文件来落实文件”的现象仍然存在。 问:那么,下一步社区工作步骤都有哪些? 答:主要有这样几项工作——— 第一,坚持一手抓推进,一手抓研究。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进社区建设的主要工作思路。抓推进,就是要把社区建设推向广度,使社区建设由点到面,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推进,并逐步覆盖到全国各个城市和城区。抓研究,就是要把社区建设引向深入,不断研究解决社区建设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和法治制度建设,促进社区建设深入、健康发展。 第二是抓基础工作,夯实基础。夯实社区基础主要是两个层面,一是抓好社区的基础设施硬件建设,要紧紧围绕完备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使社区居民活动有场地,社区组织办公有地点。二是抓好社区的软件建设,注重社区意识、社区组织、社区队伍和社区活动的培育。其中,培育社区意识,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率,是当前的重点问题。 第三是抓关键问题,促进发展。今后一个时期,要抓好四个问题,一是高标准建设社区,完备社区基础设施;二是高水平整合社区,发挥社区建设的综合效益;三是高质量服务社区,营造社区建设良好环境;四是高效能经营社区,增强社区建设的生命力。当前,加快发展社区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是关系到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是全面推进社区建设的重点工作。 第四是抓示范活动,表彰社区先进工作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区建设示范活动仍然是把社区建设引向深入的重要措施。要有计划、有目的地推广业已建成的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路、带头、辐射作用,再培养出一批高标准的示范单位。拟于2003年适当时候,表彰一批全国先进社区工作者和先进社区志愿者。 第五是加强法治建设,修改《居委会组织法》。要积极将《居委会组织法》的修订列入2003年立法计划,拟在今年下半年修订草案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解决社区居委会的职能界定、权利和义务,以及与各个方面的关系,使政府更好地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使社区建设有法律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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