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群众呼吁——多占集体土地者应受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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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7日15:29 南方日报 | ||
新闻追踪 本报讯 (记者/梁甘堂)本报7月1日“民意”版刊登《吴川市振文镇孟村为筹资修建乡村公路出此下策———欲将耕地推上拍卖台》一文,在当地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不少干部和群众来电感谢本报及时曝光了拍卖耕地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国法的尊严和广大群众的权益。 据了解,吴川市纪委已于2000年8月30日作出《关于林泽春多占集体土地问题的处理建议》,该建议中说明林泽春对“村集体属农田保护区的64亩土地规划成宅基地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利用职权多占集体土地和违反规定发展亲属入党”,因有违法违纪行为,“撤销其党内的一切职务。”奇怪的是,林泽春被撤职后,该村党委工作仍一直由他主持,村干部仍称他为“书记”,记者在村委会采访时也亲耳所闻。 另外,吴川市纪委在2000年8月30日作出的建议中,就林泽春新旧屋两处共非法占用集体土地468平方米,向振文镇政府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有关部门按国土政策处理。但记者近日在该村采访时所见,林泽春旧居的围墙只象征性地推倒不到三分之一,新居的围墙仍完好未动,围墙内是其多占的188平方米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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