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市长接受涉黑案主犯贿赂12万被撤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7日15:5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近日,原内江市人民政府市长鄢良钟因接受内江“12·25”涉黑案主犯约12万元装修住房,并为其担保贷款,经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决定,给予开除党籍、撤销市长行政职务的处分。 据中广网报道,鄢良钟通过老部下、老朋友的关系,为内江市新宇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段厚良联系了担保单位,使段获得为期3个月的贷款50万元(段厚良为内江“12·25”涉黑 鄢良钟身为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段厚良谋利,接受段123945元为其装修住房,其行为已构成受贿。鄢良钟在组织调查期间,能积极配合调查,如实讲清自己的问题,主动退出违纪款,并对自己的问题作了深刻检讨,具有从轻情节。根据相关法规,决定给予鄢良钟开除党籍,并撤销其内江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处分,没收其违纪所得123945元,上交国家财政。(邵立肃)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订阅新浪新闻冲浪 足不出户随时了解最新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