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饲养野味经批准可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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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7日16:10 深圳晚报 | ||
全国人大高度关注深圳禁食野味立法 人工饲养野味经批准可吃 本报讯 (记者康剑波)我市正在拟定中的禁食野味法规引起全国人大的关注。昨天,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来到深圳,与我市人大、政府及 深圳立法焦点:禁食范围 我市拟定中的法规从食用角度入手,重在控制消费环节。因此,座谈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问题也多集中在哪些动物可以食用,哪些动物不可食用的界定上。 最后的意见认为,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可以吃,但是必须要符合两条:其一,经过省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其二,经过检疫合格。 如何确定野生与家养的范围这一疑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副主任郑国炎进一步补充说,人工驯养并不容易,事实上现在食用的那些野生动物大多数还无法由人工驯养繁殖。 至于具体哪些动物在此范围内,需要国家、省出台一个名录,作严格区别。 法规执行问题:力量不够 我市动物防疫检验监督部门的有关人士介绍说,我市现在市、区、镇都有相关部门和专人负责检疫工作,来自驯养场的定点检疫问题不大。但是涉及酒楼餐厅的检疫还会有漏洞。这些场所如果不按规定报检怎么办?有关部门是否有力量去逐家逐户挨个检查? 至于执法主体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有关人士介绍说,深圳正在制定中的法规草案规定,由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执法处罚,但具体到每项工作以谁为主未作规定。在审议中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这样容易产生推诿。在修改中会对此做出细化。 据了解,我市工商管理面广量大,有些偏远地区市场执法力度还明显不够。在公明镇,工商所监管面积达70多平方公里,而该所只有11个人,力量显然不够。 深圳禁食法规:“十一”出台 我市通过禁食野生动物法规指日可待。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在昨天的会上透露,目前拟定的《深圳经济特区关于禁食野生动物的若干规定(草案)》,已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讨论审议,可望在8月份获得人大常委会二审通过,并有望在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 据了解,今年5月份,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指示市人大成立野生动物保护立法调研组。此后,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会同市法制局、农林渔业局、工商局、公安局森林分局等部门草拟了规定草案。 又讯(记者康剑波)副市长梁道行昨天在向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汇报时表示,下一阶段我市将建立健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构和救护机构,并根据实际需要,争取将我市划定为永久性野生动物禁猎区。 作者:记者康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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