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华宣布基本法第23条立法草案二读押后(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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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7日19:51 温州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7日电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今天凌晨发表声明宣布,港府行政会议特别会议决定将《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押后恢复二读,并在未来一段时间加强向市民解释修订案内容。 董建华重申,立法保障国家安全是特区不可推卸的宪制责任。尽早完成条例草案的立法工作,政府和社会各界便可以集中精力为经济复苏共同努力。 董建华指出,很多市民都认为政府对他们的诉求已作出了积极的响应,不过仍有不少市民希望政府能够给予他们更多的时间去详细了解这些修订及条例草案的内容。 上星期六(5日),董建华宣布了特区政府为响应市民的诉求,就《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中三项最具争议性的项目作出重要及大幅度的修订。 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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