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辞职带薪到民企:既去职 何来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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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8日08:37 新华网 | ||
这边在政府机关领着工资,那边到民营企业上班,哪儿找这样的好事?但这样的好事还真有,湖南省的公务员就享受得到。 据7月6日的《长沙晚报》报道,为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湖南省出台了一系列民企人才政策,鼓励公务员辞职从事民营企业工作,辞职者照样享受国企待遇,可以领取最高5年的基本工资补偿。并且,想回来时就可以回来。 恐怕只有在我们这样优越的国度里才会出现这种情况吧?湖南对民营经济可真仁慈啊,拿钱找人帮它干活。可钱是谁的呢?政府有权这么支配吗?已经有评论说,其实,促进民营经济完全用不着这么慷慨,少给民营企业点小鞋穿,让民企少点“政府成本”就行了。 看本质,与其说是促进民营经济,不如说是对公务员宠爱有加。政府机构精简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对精简下来的人员既要保证待遇,又要安排善后,仿佛只有政府机构人员才需要保护似的。前几年,一些地方企业职工“买断工龄”,上了十多年班的工人,只能拿到万把块现钱。而一个公务员被精简下来,就许诺工资待遇一点不少,结果还是没有人愿意下来。 这种对公务员的宠爱,其实与官本位、铁饭碗是一脉相承的。从小,村里人就常说,孩子,考上大学就好了,你就是国家的人了。我当时就纳闷,一个天底下,难道农村人就不是国家的人?后来才明白,人的待遇的确有三六九等之分。 可以预言,即使提供了这么好的待遇和随时可回来的“安全带”,愿意到民企去发展的公务员还是不会太多。为什么?公务员的隐性收入、额外待遇是不争的事实。 而且,可以这样问一句,既然湖南省有关部门说已经正式把民营企业的人事管理和从事民营经济的人才管理纳入到全省人才资源的整体规划之中,最终将打破人才的民企、国企身份界限,既然公务员可以从机关到民企发展,那么,民企的人才是否也可以自由地到政府机关上班?如果不能,那么打破界限就是一句空话,公务员的高人一等的身份意识就没有被改变。 促进民营经济当然是个好事,但是,相应的措施却一定要在合法的前提下出台,而不能因为大方向正确了,就置公平、公正的原则于不顾。而且,对于经济问题,有时候不干预,却可能是真正的促进,“重农农贫,轻商商富”的道理并不难懂。还是省点纳税人的钱,干点实事吧。(张济)(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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