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推出临时救助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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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8日10:14 齐鲁晚报 | ||
“有难”农户可获200元—1000元救济 本报青岛7月7日讯(通讯员 李保金 记者 姜淑芹)青岛市黄岛区日前在省内率先推出农村临时救助制度,收入不高的农村家庭如果一旦染上重症大病或是遭遇水灾、火灾,连维持基本生活都成了无法想像的难题时,政府部门将对他们实行临时性、应急性生活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据黄岛区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对农村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是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对面临严重生活困难群体的再保障,可以满足他们吃饭、穿衣方面的基本生活需求。根据政策,人均年收入低于1200元和纳入农村低保的农村困难家庭,如果因家中有重度残疾成员或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医疗费支出较大,基本生活存在困难;以及因遭遇水灾、火灾等严重突发事件,造成房屋等基本生活设施破坏严重,缺乏生活自救能力,不能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一般农户,可获得区政府200元—1000元的临时救助,每户获得临时救助每年一般不超过两次。 据介绍,临时困难救助所需资金由区、街道两级财政各负担50%,区财政每年列支不少于20万元的专项救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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