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银行”父子坐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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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8日10:49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陆川讯最近,由陆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罗学龙、罗文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经陆川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审判处罗学龙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判处罗文彬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罗学龙,原在陆川县乌石镇政府工作,1994年已退休,退休前曾担任乌石镇政府农村合作经济管理指导站站长职务。在职期间,他和同在乌石镇政府工作的儿子罗文彬,并伙同 (陈海松 刘伟科)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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