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法院保护外地企业200万元损失谈判桌上挽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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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8日11:41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戎明昌通讯员/赵杏媛)鹤山市法院仅用3天时间便成功调处了一起合同纠纷,为江西省一合资企业挽回近200万元的经济损失。 江西顺誉服装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产出口服装为主的合资企业。今年4月18日,该公司与鹤山市某个体服装厂签订了《加工承揽合同书》,约定由该公司提供样板及原材料给服装厂,由服装厂为该公司加工6万套服装。合同签定后至5月25日,服装厂交付了10426套服装 按规定,该案最快也要6月12日才能开庭。承办法官决定尝试启动庭前和解机制。5月27日,承办法官找到被告,在通知其应诉的同时,对被告做了细致的思想工作,讲明妥善处理此案对于双方的利弊关系,此案的加工款数额亦不少,如短时间内能解决纠纷,对双方都有好处。被告经再三考虑,终于同意与原告庭前协商解决纠纷。5月28日,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于当日将已加工完成的6000套服装交付给原告,原告当即支付了加工费5万元给被告;根据被告的加工能力,双方协商被告于6月5日18时前加工完成22000套服装,最迟6月6日20时前交付完毕,原告收货后结清加工款给被告;而其余的原材料,被告在5月28日清点返还给原告,以便其另找厂家加工,保证货物按时出口。 案件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都感到非常满意,原告江西顺誉服装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给鹤山法院送来感谢信:“我们对您们这种秉公执法、公正严明的工作作风表示深深的敬意。我们一定将此事向同行进行大力宣传,让他们放下后顾之忧,为发展珠三角经济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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