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取消“湘O”车免缴通行费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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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8日14:00 法制日报 | ||
本报讯(记者王晓飞)从7月1日起,“湘O”牌照不再是免费通行标志: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车辆通行费征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取消“湘O”号牌机动车辆免缴通行费的规定,同时取消交通、水利等系统内部所有免费通行证,任何个人证件均不能作为免缴通行费的凭证。 据省交通厅有关人员介绍,该省约有3万台“特权车”在《通知》要求的清理整顿范围 按《通知》要求,机动车辆行驶在省内收费公路,除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免征通行费的4种车辆外,均应按规定缴纳车辆通行费。免征机动车辆是:悬挂军队(含武警)专用号牌的车辆;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设有固定装置(车顶装有固定警灯、车内配有专用设施、车身喷有专用标志)的消防车、医院救护车、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机关悬挂“警”字号牌的警备车辆;其他“湘O”牌照的车辆同普通车辆一样,必须照章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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