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严禁借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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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8日14:24 锦州日报 | ||
本报讯 谢之军、王东报道: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是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近日,市纪委、监察局作出《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的规定》。 规定的主要内容有:除婚丧事宜外,严禁领导干部借子女升学就业、搬迁新居、儿孙满月、老人生日等名义,操办邀请非亲属参加庆典活动,一经发现,不论规模大小,一律以 市纪委、监察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及时将《规定》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市纪委、监察局将进行明察暗访,对违规者进行严肃处理。市纪委、监察局党风廉政室设立公开举报电话:3157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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