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政府间达成协议:在韩国打工可不交养老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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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8日14:44 新桂网-南国今报 | ||
新桂网-南国今报南宁7月8日讯(记者廖景标 通讯员唐万峰)为适应进一步改革开放的需要,中国和韩国政府最近签订了互免养老保险缴费的临时协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通知全国各地遵照执行。 今后,凡在我区工作的韩国公民和我区前往韩国工作的人,在经办了相关的手续后,将不再向当地政府缴纳养老保险。这项措施将避免两国人员双重缴纳养老保险,大大有利于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这份文件说,国内企业等单位派遣到韩国的公司或机构(包括该单位的分公司、附属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在中国拥有永久住所,临时在韩国居留的自雇人员,在向韩国方面出具了已在国内的参保证明后,可免缴养老保险费;韩方适用免除在中国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方法与中方适用人员、方法条件类同。 据记者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目前我区已有一些中韩合资的企业,如桂林大宇等,其中有韩方的人员在公司工作。这些人在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交已在韩国参加养老保险的证明后,可免交养老保险费。同样,我区前往韩国工作的人,在区内缴纳了养老保险后,携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在韩国工作亦可免缴养老保险费。责编:蒙卫芝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作者:廖景标 唐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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