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用电同价:农民电费负担将明显降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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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8日16:49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安徽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听证会将于7月17日举行,省物价局在听证会后将出台新的电价标准。 长期以来,由于体制、管理、技术等诸方面原因,农村电价明显高于城市,个别地方甚至高两至三倍。这种不公平、不合理的状况,不仅增加了农民负担,而且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通过几年的农网改造、农电体制改革和电价整顿,为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城乡居民生 我省现行农村居民电价为0.726元/Kwh,城市居民电价为0.506元/Kwh。此次听证会的申请方、省电力公司在提交听证的方案中介绍,按现行电价水平和2002年农村、城市居民实际电量平摊计算。省电力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管理,控制成本,努力消化0.78亿元,同时需要价格储备金消化0.6亿元,需要其他行业负担0.24亿元。 受省物价局委托,安徽安建会计师事务所对省电力公司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了评审,该所认为,财务会计数据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省电力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但是,方案提出的同价水平仍有降低的潜力和空间。 省物价局局长王建中说,城乡用电同价就是在明显降低农村电价的基础上,再适当由城市居民均摊,实现城乡同类用电执行同一价格的目标,其实质是公平负担电力成本。目前,全国已经有10多个省份实行城乡生活用电同价。 来自社会各阶层的30名听证会代表将在此次听证会上充分发表意见。这是国家颁布《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以来,省物价局组织举行的第三次大型听证会,此前,我省已成功举行了公路旅客春运价格听证会、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听证会。 (本报记者刘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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