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银鹰典当行特大集资诈骗案——案情已查清 债务即兑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9日04:2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漯河讯昨日,漯河市银鹰典当行案件专案组,就该市银鹰典当行非法集资诈骗案件的案情、查处、追赃、清查、兑付等情况,向市民和新闻界通告情况。 据专案组发言人介绍,2001年8月初,人民银行漯河市中心支行接到群众举报,称漯河市银鹰典当行以源汇区城市信用社的名义,办理存款和贷款业务,该行立即展开调查,并对其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予以取缔。现已查明认定:犯罪嫌疑人赵磊控股漯河市银鹰典当行后, 银鹰典当行案件发生后,漯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安机关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了专案组,涉案的9名犯罪嫌疑人无一逃脱,涉案资产及时被冻结、查封、扣押。漯河市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先后拨付经费271万元专款,用于办案、追赃等工作。 现已认定,银鹰典当行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个人债务总额为120992849元,实际追缴归集可用于兑付的资金总额为33325613元,实际兑付比例为27.54%。根据有关法规精神,银鹰典当行以其全部资产承担债务兑付的全部责任,未兑付部分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谈到本次债务兑付,发言人称,根据有关原则,债权人应在7月11日9时至7月17日17时,到指定点进行兑付。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磊涉嫌集资诈骗罪、抽逃出资罪一案,已由检察机关向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将依法作出判决。(记者刘广超)大河报2003-07-09 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订阅新浪新闻冲浪 足不出户随时了解最新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