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财产不得承担对外债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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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9日04:3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据新华社电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对外发生的债务,将被禁止用工会及其企业的财产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8日公布的一个司法解释,为有效保护工会组织及其投资兴办企业的财产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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