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参与轮奸幼女家人包庇 19岁年龄篡改为13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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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9日05:07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西宁7月8日电(记者海忆水)为使儿子逃避法律制裁,马某一家在户口簿上做文章,反而使全家5口都成了阶下囚。近日,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妨碍司法的案件。 2002年9月19日,被告人马某、孔某之子马志龙因伙同他人强奸(轮奸)幼女,同时涉嫌盗窃犯罪,被格尔木警方刑事拘留。马某夫妇同哥哥及女儿商量后欲将儿子的年龄由19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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