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爱卫条例” 立法听证会争辩激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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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9日07:06 信息时报 | ||
撰文 本报记者 廖颖谊 实习生 张晓芸 通讯员 任宣 核心提示:昨日下午,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内,来自社会各界的22位听证人对于《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草案)中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听证陈述。提倡不吃野生保护动物,公共场所禁止带宠物进出等二项有关规定成为了听证人关注的重点。不少听证人更为动物“求情”,认为不应该一刀切地限制宠物出入公共场所和禁止吃野味。 听证实录 赞成方:禁止宠物进入公共场所 反对方:宠物也应享受阳光草地 关于《条例》(草案)第六条禁止携带犬、猫等宠物进出公共场所 赞成方:有听证人赞成该规定,认为这样才能保证更多群众不受宠物干扰正常生活,为此表示应严格限制活动场所,禁止其进出公共场所。 林民权(广州市文德路小学退休老师):我赞成政府立法严禁人带宠物到公园、商店等之类的公共场所,政府不但在声音、形象、文字上进行宣传,更重要是要以具体的人员切实执行严禁带宠物到特指场所之外的公共场所。白云山有人严守山门,禁止带宠物进入内,但是在住宅小区有人带宠物进入,没有人具体管,所以不但要有人具体管,而且在狗主人不遵守规定时还要进行严罚。我认为狗之类的宠物,最适宜于住别墅的人养,但是住小区的人不太适宜养,有小区的小孩就贴着这样的纸条说“叔叔,请不要让狗整晚的叫,影响我的学习”。 陈辅淳:(广东省建设厅干部)依据民法平等制约的原则,实际上私人和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或者是使用者,都可以明示通告宠物进入的权利。本条例是进行了一种法律的确认,好处在于条例出台后,出租车司机如果被拒载宠物的话,也不会被投诉了。对防止宠物便溺等,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条例出台后,狗如果上街的话,可能要戴狗尿片等。宠物所有者还应当遵守本条例之外,例如公安等部门的条例,简单来说,除了戴狗尿片,或者还要戴链条等。 对比正方的意见,昨日的听证人发表的反对意见的呼声更高,不少听证人表示,动物与人一样,同样有享受阳光与草地的权利,大自然赋予了动物生命,就应该让他们有自由活动的权利。我们不应过分限制动物尤其是宠物的活动范围。在提出反对意见的同时,听证人也赞同制定一定的限制措施,如主人必须带备纸巾、塑料袋等,及时清理宠物的粪便,禁止宠物带上公共场所后影响他人的正常活动,否则对宠物主人进行处罚等等。 陈洁茹(退休干部):如果家里的小宠物比较多,想送掉或者是卖掉一些,而到处禁止宠物通行怎么办?本草案第六条中某些条款,其实给了一个很明确的信息,那就是已经困守在家里的小宠物,这一辈子就别想出家门半步,还没有养宠物的人家就不准养了。如果是因为环境卫生的问题,就如此刻薄小宠物。如果是因为环境卫生的问题、担心路人被小宠物咬伤,其实完全可以采用其他的措施来解决。 郑玲(深圳市统计信息局房地产研究中心执行总监):规定禁止携带宠物进入饭店、医院、学校、展览馆、影剧院、游乐场等等室内外的场所,从内容来看,限制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的公共场所,广州市民非常喜欢动物,但是在普通市民的角度来看这个条例,有几点不同,因为这样限制的范围太广了,实际上已将宠物划地为牢。我认为人类是大自然最有权威的主人,但不是主宰,小动物一样有权利享受阳光和草地。而且饲养动物已经成为独生子女以及老人的心理需求。如果这样的规定,凡是公共场所出现宠物,尤其是流浪狗更惨,我们不是教育孩子们要爱护动物、爱护自然、关心他人吗? 赞成方:贪一时口爽传播疾病 反对方:有限制有条件吃野味 赞成方:有听证人从卫生的角度赞同提倡不吃野生动物,并提出应该关注更多的传播途径。他们认为人类已经有相当丰富的食物来源,不必再残杀野生动物。更因为受非典影响,有人认为野生动物是传染病的一大来源,所以决不能因为贪一时口爽,置人类健康不顾。 李挚萍(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我是赞成不吃野生动物的,但是是否应该在法律当中做出不吃野生动物,或者说是禁止吃野生动物这样的规定,是需要进行大量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不是我们现在所讨论的这个条例所能完成的任务,建议放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进行具体的规定和规范。我们法规主要提倡的是一种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所以我建议第七条改为两条。前面的一句话作为一个完整的条款,“公民应当养成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再另立一条,“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各种可能由动物引起的病媒传播”。这个条款主要解决的问题是动物会产生疾病,但是吃不是唯一的途径,所以我们不能只关注吃,而是所有传播的途径都要关注到。 反对方:认为不应该禁吃野生动物的听证人主要针对条例草案第七条的根据提出反对意见。该条例以“避免传播 ”为依据,反对者则认为非野生动物的家禽家畜也有引发传染病的例子,如禽流感、猪瘟、疯牛症等,不能把传染病源都归罪到野生动物。此外,也有人针对吃野生动物破坏生态环境的说法提出,不能把生态环境的恶化归结到人类吃野生动物上面,过度砍伐、捕捞、使用化学农药等才是破坏生态平衡的主要因素。 高宏的(广东省政协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可以吃野生动物,但要有条件地吃,有限制地吃。制定“不吃野生动物”这一条款的依据是不充分的!此外他将建议《条例》第七条把“不吃野生动物”修改成“禁止吃来自野外的属于国家法律规定的保护动物”。 张永慧(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所长):第七条把野生动物范围限定的太死,建议修改。建议修改为“公民应当养成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不吃法律法规禁止吃的野生动物”,要养成文明的习惯。 张远浩(广州市爱卫办主任):我个人赞同倡导性的不吃野生动物,但是考虑到野生动物的范畴比较广泛,操作起来比较困难,因此我建议能否把不吃野生动物改为不吃未经检疫的野生动物。 旁听者声音 三名农民现场听证 他们希望若禁养野生动物应得到补偿 昨日的《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引来几十位旁听者,其中有三名从番禺来的农民。他们都是山鸡养殖场主,这次是冲着条例草案中有关禁吃野生动物的条例(第七条)来的,这条例成立与否关乎他们的命运。 为什么这么关心这个立法听证会?卢先生说只求个明朗。在家看新闻总不如现场亲耳听的真实。卢先生说自从禁吃野生动物的条例的提出,这两个月他的山鸡只能养不能卖,已经亏了10多万了。他的养殖场有六七千只山鸡,每日单是喂食饲料花费1000多元,现在只能养不能卖每月要亏五六万。现在这样一拖就是两个月,有些饲料供应商因为拿不到饲料钱,已经停止供应饲料了,很多小型养殖场早就撑不下去了。卢先生还说,他也赞成禁吃穿山甲之类的野生动物,但是山鸡、鹧鸪等动物进场驯养已有十多年了,根本就不算是野生动物,一棍子打死未免太冤了。 1983年就开始养殖山鸡的吴先生说,养了20多年山鸡都没得过什么传染病,禁吃山鸡实在没什么道理。这两个月来,他们不放过任何有关新闻,当知道有听证会,他们几个就商量着来了,其他没来的养殖场主都等着他们回去汇报情况呢。简先生则说,这条例要真是成立,相信很多养殖场主会家破人亡。他们均希望政府立法要尽快,如果确实要禁养野生动物,政府应该作出相应补偿,好让养殖场主另谋发展。 立法部门表态 宠物活动限制可能放宽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主任委员王旭东在总结昨日的听证会时表示,对于该次听证会,能采纳的意见省人大将尽量采纳,暂不能采纳的也将在今后的立法中注意借鉴。 对于大多数听证人不赞成过多地限制宠物的运动场所,指出应该他们更多的活动权利等意见。广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立法听证会后,省人大法制委在对该条例进行二次审议时会进一步着重考虑有关听证人的意见,对一些呼声较高,且理由较充分的意见采纳的可能性也较大,如这次争议较多的是否应该禁止宠物进出公共场所等等,有可能作出修改。 据该位负责人介绍,省人大法制委还将就该次听证会提出的有关意见总结出有关的报告交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相关报道 全国人大检查组听取情况汇报后 肯定广州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本报讯(见习记者 俞虹)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明祖率领的全国人大《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分别视察了新源冻品家禽市场和华南濒临动物研究所,与野生动物养殖户座谈,并听取了广州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检查组对广州市在野生动物保护上做的大量工作表示肯定。 罗秘书长在汇报时指出,广州市政府建议将《野生动物保护法》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纳入“四五”普法内容;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的管理,在法律法规和技术条件允许下,考虑筛选一些野生动物品种,规范驯养繁殖,开展合理经营利用。据了解,广州市还将在增城、从化等北部山区选择森林资源丰富、基础条件好的地方建设若干个自然保护区,为野生动物提供良好的栖息地。 22名院士联名建议立法明确野生动物定义 确定可吃野生动物名录大农 据新华社电 日前,22名中国科学院院士联名提出建议,希望通过立法明确野生动物的法律定义,审定野生动物的养殖种类,规范野生动物贸易,加强野生动物基础研究,确保野生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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