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费拦腰砍一刀 登封市政府渔利近千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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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9日08:00 汉网 | ||
据新华社郑州7月8日电在修建地方铁路征地过程中,河南省登封市政府以平均每亩8500元的标准从铁路部门获得征地补偿费后,再以每亩4300元的标准包干给铁路沿线各乡镇,从中截留近千万元。 从登封市东金店乡群众提供的有关协议及文件中,记者得知:为了如期完成登封铁路马岭山至白坪段的工程建设任务,河南登封铁路有限公司和登封市人民政府签订协议,由市 2000年初,登封市人民政府下发登政(2000)4号文,决定对铁路沿线各乡镇实行征地拆迁经费一次性包干,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包干标准:耕地每亩4300元,无收益的土地每亩1000元。 位于铁路沿线的东金店乡库庄村群众认为,登封市的4号文件规定的补偿标准太低,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现在传出政府截留了将近一半的征地补偿费,群众纷纷要求增加补偿。登封铁路马岭山至白坪段全长30多公里,涉及四个乡镇数万名群众。 近千万元的征地补偿款到底哪去了?曾在政府分管土地工作的登封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刘安杰告诉记者,修建登封地方铁路,用的是国债资金,但还有一部分资金缺口。市政府不得已截留了群众的部分征地补偿款,当作集体投资的股份了。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征用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是由土地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计算出来的,并不是想给多少就给多少。征地补偿费归被征用土地所属的村组集体和农民所有,政府部门不能、也无权截留、挪用,更不能从中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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