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居住权12岁男孩状告爷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9日08:32 时代商报 | ||
今年12岁的佟彤3岁时父母便离了婚,被判给父亲抚养的他一直与爷爷奶奶居住,在父亲去世后,爷爷奶奶将其推给居无定所的母亲,在经历了3次煤烟中毒、冻伤双手后,小佟彤毅然将爷爷告上法庭,请求恢复自己的居住权。昨日记者获悉,锦州市太和区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并加紧审理。 佟彤的母亲何春芝于1993年3月与丈夫离婚,法院判决当时仅3岁的佟彤由父亲抚养。 佟彤的母亲何春芝为履行监护职责,于同年7月25日将佟彤接出。可她的处境实在无力抚育儿子。何春芝于1994年经历了第二次婚姻,3年后再次离婚,之后她一直在亲戚家借住。2000年,何春芝下岗后每月只有200多元的生活费,生活更加窘迫,没有住处的她只好暂时住进侄子搭建的一间只有12平方米的简易房中。在把儿子接回来后,仅在去年12月和今年1月,娘俩儿就因室内烧炉子取暖而3次煤烟中毒,此后何春芝不敢再烧炉子了,眼看儿子的双手被严重冻伤。 无奈的何春芝找到法律服务所寻求帮助,答应为其免费代理的法律工作者张奎武认为,小佟彤从出生就与父亲和爷爷、奶奶一起居住,而且当时法院也将其判给父亲抚养,佟彤本身就应享有居住权,并且还应继承父亲的居住权,不能因为监护权的变更而丧失居住权,更何况是在佟彤母亲居住环境恶劣,而其爷爷、奶奶尚有其他住宅的情况下。 锦州市太和区法院在7月1日受理此案后非常重视,7月3日就将应诉通知送达给被告。目前,法院正以法定程序审理此案。宁清亮 主任记者 李欣悦
订阅新浪新闻冲浪 足不出户随时了解最新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