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万的哥难以加入工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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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9日08:51 南方都市报 | ||
八万的哥难以加入工会 多数不与企业签劳动合同身份难以界定是主要原因 本报讯(记者吴辉 通讯员周四根 黎巧梅)广东省总工会的一份调查表明,由于对出租车司机是个体户还是工薪阶层的问题有认识上的分歧,全省8万多出租车司机不能加入工 身份成为障碍不是职工不具入会条件 据调查,广州市有出租汽车客运企业108家,有出租汽车16025辆,司机34849人。深圳市有出租汽车企业69家,有出租汽车9705辆,司机2万人。据推算,全省出租汽车企业约400家,司机约8万人。 调查表明,出租车行业有两种经营模式:供车模式、租赁承包模式。不少的士企业认为,经营模式决定了司机与企业的关系是一种经济合同关系,不是劳动合同关系。因此出租汽车司机类似于个体工商户。 据调查,大多数出租车企业成立了工会,但是绝大部分企业工会只有管理人员加入工会,出租汽车司机绝大部分没有加入工会。原因除了合同关系决定他们不是企业的职工,不具备会员条件外,许多企业工会还担心,如果发展的士司机入会,工会换届选举时,工会的领导权极有可能控制在出租汽车司机手中,他们就可能利用工会组织,与企业、政府抗衡,工会被利益团体控制。 省总工会建议作特殊规定吸收的哥入会 广东省总工会认为,应明确的士司机是劳动者,他们的劳动收入是另一形式的工资收入,的士司机应当加入工会。 在修订《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时,建议将此类情况作为特殊行业和特殊情况做出规定。 为了打消企业工会忧虑,可以考虑在组建工会时,由企业的党政领导兼任工会主席,并先在出租汽车司机中培养工会骨干分子。的士企业暂时不进行直选,宜采取间接选举形式,即先推选工会委员候选人,再经过会员代表选举。条件成熟的时候,逐步向直选工会主席过渡。 省总工会还认为,的士企业工会要切实维护司机群体的合法权益,在企业经营负担重时,要千方百计维护司机的经济,积极向政府反映司机群体的心声,向政府提切实可行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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