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上班6天加班48小时 17岁女工被累死?(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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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9日11:45 新华网 | ||||
死者舅妈 车间不开空调只开风扇 昨日早上9时多,记者一行在广从路竹料段旁找到了这家电子厂,找到了与死亡女工同厂同宿舍的舅妈黄必凤。据黄介绍,去世的外甥女名叫孙艳,今年17岁,湖北随州人,7月1日才进厂,在包装车间工作。两人不同一个车间,但同一间宿舍,前日就是她第一个发现孙艳已经死亡。 说起外甥女的死,她忍不住流下眼泪。她说,进厂的当晚孙艳就被叫去上班,由于厂里工资较低,“一个班8小时才9元钱左右,只有加班才能挣得到钱”,所以厂里的女工都被逼着拼命加班,每天加班5~6个小时是常事。7月6日,孙艳先上了4个小时的班,然后从晚上11时一直加班至7月7日的8时,回到宿舍时她对舅妈说,“车间设计是装空调,很封闭,但现在却开风扇,很闷”,又说很渴很累。 中午近2时,黄必凤下班回到宿舍,她叫孙艳的名字却没有反应,再一摸“感觉不对劲”,她当时人就全软了。据黄必凤介绍,孙艳家共有三兄妹,她最小。她说,孙艳身体一直没有什么毛病。 医生 不清楚具体死因 黄必凤称她当时就打了电话回老家,一开始不敢说出实情,只跟她父母说这边出了急事,要他们尽快赶过来。两个老人当场就很着急。到了晚上,她实在不忍心再瞒下去,就又打了一个电话把人已死的消息告诉了孩子的母亲,“他们应该今天晚上或是明早赶来广州处理”。 离厂最近的竹料镇人民医院首先接收120急救电话,急诊室的唐医生赶到现场时还不到下午2时。他在四楼宿舍里看到了死在床上的女工,他说这个女工很瘦,“皮包骨头,看上去很高”,躺在铺位脚都伸出去了。不过由于病人已经死亡,他也没作任何检查,马上就回来,“所以具体的死因不清楚”。 厂方 孙艳工作较轻松 该电子厂办公室一位李女士接受采访。据介绍,该厂为港资企业,主要从事电话机的来料加工,建厂已有十年,“这是厂里第一次出现这样的事情”。她说,孙艳所在的包装车间负责成品包装,“是干比较轻松的工种”,厂里规定工作时间为早上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共8个小时,但“确实有不少女工加班”。她表示,出事后,厂里马上就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了,现在等待家属到达后双方协商处理。 生产安全不容忽视 日前,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出了《关于严格执行工时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重申,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或任意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企业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未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或用人单位每日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3小时,或每月延长工作时间超过36小时的,可按每名劳动者每超过工作时间1小时罚款1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对造成职工伤害或违法雇佣童工的,应从重处罚。 时下正值高温时节,企业一定要注意生产安全,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记者/刘显仁)(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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