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禁酒令搞双重标准后续:总局规定自相矛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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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9日14:39 新华网 | ||
“补充通知”允许将机场隔离区内所售酒类带上飞机,民航总局为机场开后门? 根据国家民航总局今年2月5日出台的《关于对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加强管理的公告》,白云机场不允许旅客携带酒类乘机的确有“法”可依。但记者昨日从有关渠道获悉,上述《公告》发布后的第三天,即2月8日民航总局又专门针对机场隔离区内销售商品作了个补充通知:允许机场隔离区内出售酒类,并可以带上飞机。 据记者了解,该补充通知属于民航内部掌握,并不对外公开,包括航空公司、机场在内的民航内部多个部门掌握这份补充通知的人员可谓少之又少。据知情者透露,公告出台后,桂林、海口等机场当即下令机场隔离区内不许卖酒,成为严格执行要求的“急先锋”。但事隔3天,补充通知出来,这实际上是民航总局为各机场开了“后门”。 昨日,民航总局公安局一位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月5日的公告是出于对飞机安全作出的,是经过慎重考虑和多方调研才出台的。但公告出台后的确给旅客及各机场安检部带来很多不便。首先是加大了安检的工作量,液体物品大多需要乘客开瓶检查,也给安检速度造成一定影响。另外,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要让旅客喝,如果旅客带的是中药,而且是好几天的剂量,是不是要让人每一瓶都打开来喝一喝呢?该人士承认,公告不完善的地方确实存在,目前民航总局也在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对这项公告内容作出修改。 针对民航总局前后几天出台的规章存在抵触一事,该人士以其间内情不便透露为由而拒绝回答。(记者/申易)(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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