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窃贼自首轻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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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9日15:12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博白讯近日,博白县博白镇农民饶某未满十八周岁的儿子阿汉(化名)被博白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知悉内情的人都说,幸亏饶某懂法守法、大义灭亲,毅然帮助儿子投案自首,争取得到了宽大处理。 今年1月2日上午9时许,阿汉从家里携带了铁钳和螺丝刀各一把窜到本村一农户家里,乘无人在家之机,撬开房内的办公台和衣柜,盗得人民币10680元。阿汉携款逃离现场时, (张福霖)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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