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首次实行网上立法 4个月征建议1200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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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9日16:1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7月9日电(记者张晓松) “建议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权下放给被授权的地方工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首次开展网上立法以来,4个月间像这样的建议一共征集到1200多条,其中41条被采纳。 从今年3月份开始,只要登陆中国外资登记网(http://wzj.saic.gov.cn),任何人都可以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修订稿)》《外商投资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有关负责人9日告诉记者,截至目前,他们共收到专家学者、大专院校、中介机构、行业组织、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和工商系统等社会各界提出的建议和意见1200多条,内容涉及法规体系、法律适用、立法技术以及企业登记、年检、日常监管、出资方式和经营行为等各个方面,其中41条被采纳。 这位负责人表示,开展网上立法不仅可以提高外资登记管理法规规章的立法效率、缩短立法周期,降低立法成本,同时也保证了立法质量,为外资进入我国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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