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赴日打工溜号,提供担保的哥哥只能承担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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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9日17:25 合肥报业网--合肥晚报 | ||
劳务公司讨回违约金5万元 本报讯 肥西人袁芳因在日本打工期间擅自“出走”,致使其哥哥作为担保人赔偿5万元的经济损失。合肥中院近日作出二审判决。 家住肥西的袁芳于2000年8月21日与合肥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以下简称“对外公 2001年9月袁芳顺利出国赴日本。2002年8月,袁芳以日本老板“每隔一周都要骂我”、“老板给我的压力太大”为由半夜逃离所在的日本企业。日方公司与派遣方对外公司多方查找都找不到人。对外公司遂于2002年10月向肥西县人民法院起诉,追究担保人袁中平的法律责任,索赔5万元。正值案件审理之中,袁芳被日本警察署拘留并被遣送回国。 2003年3月14日肥西县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袁芳作为证人出现在法庭上。一审法院认为:案件的焦点在于袁芳是否擅自脱离日本企业,构成违约。原告提供的两份在日本形成的未经日本国公证机关证明及我国驻日本国使领馆认证的证据,不能证明袁芳擅自逃离日本企业,故原告方证据不足。一审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原告上诉至合肥中院。 原告的代理人安徽美林律师所凌胜英律师认为:此案的焦点不应为被告之妹袁芳是否擅自脱离所在的日本企业,而应当是袁芳在履行外派劳务合同中,是否存在违反担保书约定的行为。如违约,袁中平就应承担担保责任。 二审法院认为:袁中平向对外公司出具担保书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袁中平应承担袁芳违反劳务输出合同及担保书约定条款之违约责任。据此,遂作出如上判决。(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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