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立法首邀百姓参与 《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进行立法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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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00:37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 (记者 邓萍实习生李琨)昨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对备受市民关注的《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进行立法听证。政府立法,邀请百姓参与,这在我市立法史上尚属首次。 昨日一早,法律专家、教授、社会团体、市财政、编办等各方人士共计40多人,参加了听证会,20位热心市民经过自愿报名,参加了旁听。 听证会将市民普遍关注的3个热点事项,作为焦点议题:一、法律援助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工作机构的设置,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二、受援对象的范围、权利和义务;三、法律援助人员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 就“条例”中涉及“财政”、“机构设置”等问题,听证机构立即征询前来旁听的市财政、市编办等负责人的意见。旁听的热心市民也踊跃举手,发表看法。未能发言的,则在会下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会紧张、热烈地进行到昨日12时。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人称,这次听证,开了一个很好的头。立法就是要广泛听取意见,这样有利于立法机关制定更完善、更具操作性的法规。消息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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