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悍妇怀疑丈夫有外遇 4万元雇凶杀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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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01:55 辽沈晚报 | ||
本报鞍山消息 (徐琼 特派鞍山记者 张健) 海城悍妇怀疑丈夫有外遇,以4万元雇凶杀夫这一事件的最后一名罪人,昨日得到应有惩罚。继悍妇李玉秀以及“中介”人赵军相继被判死缓后,杀手高振波被押解刑场执行枪决。 鞍山中法审理查明,海城人李玉秀(已判死缓)与其丈夫郭某平素感情不和,后因怀疑丈夫有外遇,不堪忍受丈夫对其打骂而产生杀死丈夫之念。 2001年8月下旬,李玉秀找到赵军(已判死缓),以4万元雇用赵军杀害郭某,赵军又将此事告知高振波。根据李玉秀提供的被害人照片、住址及活动规律,他们制定了杀害行动计划。 8月31日23时许,高振波、赵军赶到海城市海洲区管理区郭家附近守候。当郭某回家上楼时,高振波持尖刀照郭某胸部猛刺数刀致其死亡,得手后乘上赵军事先租用的出租车逃走。 鞍山中法审理认为,高振波受人雇用充当杀手,持械行凶致人死亡,已构成故意杀人犯罪,且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此前,高振波还伙同他人持械劫取财物,又构成抢劫罪,罪行严重,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高振波不服,提出上诉。经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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