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当演员 小心被骗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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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03:54 北京晨报 | ||
记者暗访:交费后一再推托 为了摸清“招聘群众演员”的具体情况,记者以应征者的身份与某家影视公司取得了联系。一位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说:“我们这里招聘门槛较低,报名合格率较高。”当问到是否要交报名费的时候,工作人员称:“我们不交报名费,但要交50元电话费,这是当你在外地拍摄的时候公司与你联系的费用。” 出了这家影视公司,记者又以已报名者的身份给另一位工作人员打去电话。记者问:“我已经交了报名费,等了一个多月了,怎么还没有安排拍摄?”“您是学生吧?我们现在在拍摄古装片,我们认为学生比较适合拍现代片。您再等等吧!” 记者发现,这家影视公司的招聘广告常年有效。究竟用多少群众演员,这里的工作人员也不清楚。影视公司的拍摄计划是有限的,那么真的能够给每个报名者提供约定的拍摄机会吗? 律师说法:合同双方权责不对等 这类影视公司在招聘群众演员之后,一般收取一定数量的报名费,同时还与这些报名者签订“艺员签约合同”。记者从这类合同中发现,合同10项内容中,有7项都是规定艺员义务的。另外,合同中只标注了影视公司每年应该给签约艺员提供的拍片数,至于如何保证,酬劳如何结算,根本就没有提。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张鹏律师在具体分析了合同后表示:“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显不对称。同时缺少对违约责任的限制。在谈到影视公司的责任的时候,合同表述非常模糊。” 张鹏律师建议:“应聘者在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使合同具体化、明确化,保证双方权利义务对等,对于违约责任明确表述。” 专家分析:缺乏统一的职业介绍体制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的李春林老师在得知此事后表示,这种骗局主要反映了两个社会问题,“一是演员这个行业就业率低,尤其是年轻人特别偏爱这一行业,有人就抓住了这点。二是目前国家缺乏统一的职业介绍体制。在这种不规范的环境之下,有的公司或个人就有了可乘之机。” “目前,求职者和工作单位信息不对称情况非常严重,这也是种种问题存在的根源。这就需要政府对就业市场进行干预。”李老师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希望广大求职者在应聘时一定要警惕。” (实习记者 代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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