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禁止公务员经商 对公务员带薪下海说“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04:16 重庆晚报 | ||
据北京现代商报7月9日报道近日,湖南省出台的“公务员可辞职带薪到民企上班”的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对公务员带薪“下海”等一系列问题的激烈讨论。 据公安部公司犯罪侦察处的有关负责人介绍,早在1998年,国家就严格规定政法、军队、机关等部门不许办企业、公务员不许经商。2002年也出台了“处级以上官员不许炒股、科级以下可炒股”的规定。北京目前也还没有允许公务员辞职带薪“下海”的政策规定。其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政策研究专家彭宗超博士分析认为,国家公务员掌握着政府的机密,把握着政策的精神,同时拥有强大的政府关系,某些人甚至垄断了很大一部分的政府信息。一旦辞职后进入民营企业,必然会造成一些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公务员带薪“下海”也将容易导致腐败、官商勾结等现象的滋生。网络编辑:孔祥伟
订阅新浪新闻冲浪 足不出户随时了解最新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