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个部门受群众监督 重大项目进展将向社会公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06:17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靳曼 陈有谋)日前,省政府制定了《陕西省政府部门工作督查考评暂行办法》,要求省政府60个部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求各部门对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布。 在省政务大厅设立意见箱 《办法》指出,督查考评工作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注重公论。因此,在考评时要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单位内部各层次人员、下属单位和服务对象以及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等方面的意见。同时,要设立效能监督电话,在省政务大厅和各厅局设立专门意见箱,受理群众监督和投诉。同时,要成立省政府督查考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对各部门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完成情况及部门目标管理的督查考评。 较差部门领导要受罚 《办法》规定,督查考评领导小组对重大工作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通报;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对群众投诉的问题,核实后作为扣减部门考评分值的依据。 考评的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等,造成工作重大失误或考评确定为较差等次的部门,要分情况对部门主要领导或主要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并相应扣发领导班子成员、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年度考核奖金,直至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C13
订阅新浪新闻冲浪 足不出户随时了解最新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