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五龙治水” 今朝“三管”归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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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07:03 济南日报 | ||
党的十六大提出我国要建立管资产、管人和管事“三管”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广东省珠海市为此改革进行了3年的探索。日前,记者赶赴珠海,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实践作了一番调查。 “旧的国资管理体制是管资产的不管人,管人的不管资产,国有资产管理处于‘五龙治水’状态。”珠海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陈玉刚开门见山地说:“我们探索的 从框架上看,珠海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采用的是“三层构架”模式。处在“三层构架”上层的是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局、企业工作委员会、市企业董事管理局,它们是国有产权的代表者,即出资人代表;第二层是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和授权经营主体,承担资本经营责任;第三层是行使法人财产权的市场经营主体——企业。按照分级管理和授权经营的原则,第二层和第三层通过资本经营和生产经营,担负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珠海经验的“核心武器”是在第一个层次实行“三位一体”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即珠海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局、中共珠海市委企业工作委员会、珠海市企业董事管理局三块牌子,一套班子。在管人方面,珠海市较成功地实现了党管干部原则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结合。所有企业的党组织关系、人事任免全部由企业党工委管理,市委组织部不再过问。在管事方面,企业大的经营权、企业治理结构、重大资产变动情况等均由“一委两局”管理。在管资产方面,珠海市“一委两局”年初制订净资产收益等指标,将考核结果同对经营者的职务升降、奖惩、年薪收入分配、培训等紧密结合,成为经营者任免的一把标尺。 珠海市在不断完善“三层构架”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的同时,建立起一套由独立董事、财务总监、内审机构3项内容组成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到位。 据珠海市“一委两局”负责人郭毅介绍,在授权经营的大企业集团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是珠海国企监管运营的一个创新性亮点。“一委两局”委派到企业的独立董事,除享有一般董事的职权,还具有提议、建议、发表独立意见、知情、监督等5项权力。由于这些独立董事多是经济、法律、财务等方面专业人士,因而有效提高了企业董事会的决策水平,打破了过去国企董事会“一言堂”的现象。 在珠海,原由审计部门对企业进行审计改为国资机构的内部审计。“一委两局”的国资机构履行对国有资产营运主体的审计和监督职能,并建立起一套成熟的内部审计系统。此项改革保证出资人权益得以维护,这套完整的内审机制也是珠海国资监管体系的重要特点之一。 “三层构架”的国资管理体制建立起来后,珠海市进行了以劣势国有企业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为特征的大规模国企产权制度改革。陈玉刚认为,珠海实践较好地解决了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难题,也有效地堵住了国有资产流失的“出血口”。 (新华社南宁7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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