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参加医保人员可报销交通事故医疗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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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07:27 新华网 | ||
针对老百姓普遍关注的交通事故和患精神病的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是否能报销的问题,昨天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给予了明确答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说,参保人员因交通事故或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能够提供公安部门关于肇事方逃逸或无法查找责任人相关文字证明的,其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无法提供此类文字证明的,其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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