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生野生动物严禁猎捕和经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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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07:54 杭州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我国将严厉打击违法猎捕和经营陆生野生动物行为。国家林业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12个部委近日联合下发有关通知,要求做好严禁违法猎捕和经营陆生野生动物。 12个部委要求加大监管力度,防止乱捕滥猎行为,维护其自然生存环境;要对有关驯养繁殖场所采取预防性控制措施,做好妥善隔离、卫生防范、监测检疫等工作,对已流入餐 通知明确禁止一切形式的以经营利用为目的的猎捕行为,严厉打击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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