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工施工时受伤被辞退 包工头卷款而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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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08:26 新华网 | ||
贵州青年张大健在施工时两个脚趾被电锯给拉掉了,没过两天,他和工友又被工地以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为由辞退了,而包工头在拿到工程款后竟然趁乱溜走了。7月8日下午,还有十几个民工滞留在工地不肯离去。 张大健告诉记者,从上周四他受伤住院后,工程分包方江苏金坛市鸿瑞公司在向医院垫付了5000元后就再也没有管他。让他发愁的不仅是上万元的医药费,而且就在他住院的第 7月8日下午3点,记者在工地的大门口见到了仍不肯离去的十几名民工。一个民工告诉记者,他们只和包工头杨如松签了劳务协议,可是包工头拿到工程款后居然悄悄溜了,“工地要赶我们走,每人就200元。我们觉得不甘心,所以留在这里想讨个说法。” 对此,鸿瑞公司的负责人吉先生说,公司是和包工头签的合同,合同规定民工若出事责任由包工头承担,张的医药费该由杨来支付,在辞退该施工队前,公司已经将工程款项当着派出所的面给了杨,“工钱我们结给包工头了,民工在这里不走,我们也没办法。公司为此赔了上万元了。” 记者从市建委负责法律咨询的陈先生那里了解到,在这种民工和包工头签订劳务协议、而包工头又卷款而逃的情况下,民工只能向法院起诉包工头。陈先生还说,为了维护外地进京的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他们应该在开工后15日内与所务工的建筑企业签订劳动合同,15日后还没有签合同的工人可以向建委举报。(文/熊瑛鲍训方)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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