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状告国税要奖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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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08:27 时代商报 | ||
750台无车号牌上线 多次反映无结果“举报人”状告国税要奖金 自称“职业举报人”的姜先生从2001年初秋时起发现沈阳某运输集团所属的十几条线路上700余台公交车竟没有正式车号牌,但却在道路上正常行驶、运营。 从2002年3月13日起,姜先生开始给国家税务总局举报中心、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辽宁 姜先生说,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姜先生认为这750辆车,就算每辆价值20万元计算,该运输公司涉嫌偷税达1500万元(车辆购置税为购车费的10%),而其作为举报人,按照举报奖励规定,应得到税务机关至少10万元的奖励。2003年4月21日,姜先生将省国税局、省国税局稽查局、车购费征收管理办公室一并告上了法庭,称上述部门没有履行法定义务,导致其无法得到举报奖励,因而应对其给予赔偿。 省国税局认为,姜先生不能作为行政案件的被告,在税务案件中,只有行政管理相对人对税务机关的查处不服才能提起诉讼,姜先生明显不具备主体资格。此外,省国税局还就举报奖金的支付问题特地请示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答复“举报奖金应由负责查处的交通部门支付”。 昨日,法院因“案情复杂”等原因对此案作出“中止诉讼”的行政裁定。本报记者 李欣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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