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殴打杀父仇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08:31 生活日报 | ||
新华社西安7月9日电 在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时,被害人的两个儿子冲进审判区打倒两名被告人而造成的冲击法庭事件,7月5日由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以扰乱法庭秩序罪,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月26日上午,孙权、孙强等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其父亲孙胜利被赵丹、赵敏强杀害一案时,强行冲入审判区对两名被告人进行殴打,使法庭审判活动被迫中止。法庭内中 辩护律师分别为孙氏兄弟作了无罪辩护,认为被告人并无预谋,而是因为见到杀父仇人情绪失控而引发不理智行为,且事发后对法院的损失已作出赔偿,所以希望法庭对两被告只处罚金或司法拘留等。孙权和孙强也强调自己不是故意的,希望法庭从轻处罚。法庭根据《刑法》第309条“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的规定,考虑到两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对孙权、孙强扰乱法庭秩序罪作了从轻判处,两人当庭未表示上诉。 孙父被杀案日前已有结果,凶手赵丹、赵敏强被西安中院一审判处死刑。
订阅新浪新闻冲浪 足不出户随时了解最新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