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存款单 竟有俩主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08:32 时代商报 | ||
离婚后又想到前夫2万余元存款,要求分割,再起诉胜诉,付款日又出纷争——一张存款单 竟有俩主人? 离婚后又发现2万余元存款王女士与丈夫李强(化名)2001年9月18日经法院调解离婚。之后一个多月,王女士突然想起丈夫曾经存过一笔26900元的存款,可在离婚财产划分时并没有涉及到这笔钱。2001年11月,王女士再次走上法庭,要求前夫返还婚姻存续期间这笔共 半路杀出“程咬金”2002年9月11日,王女士打电话至皇姑法院执行庭询问,被告知“放心吧,会办理好的。”9月16日,王接到法官电话说:“这笔钱有人说是她的。你有存单吗?人家手里有存单。”王女士一时蒙了,“我当然没有存单,不然我还用去起诉他吗?”自称存款是自己的女士姓娄,与王女士素不相识。她手中所持的存单也正是1999年9月10日存入建行皇姑支行龙江分理处的,户头上的名字也叫“李强”。2003年6月17日下午,此案在皇姑区法院开庭,在法庭上,娄女士称自己存单上的“李强”是公公的名字,当王女士举出其公公已于1992年去世的证据,并质疑“为什么会在公公去世7年后用他的名字开户?”时,娄女士解释道,“99年我儿子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学,完成了一向疼爱他的爷爷的夙愿,我同先生在送儿子去北京回来后,把家里的钱拢了一下用公公的名字存了起来。” 为死去7年的公公开户存款?但王女士对这种说法却无法理解,于是她想到了笔迹鉴定,皇姑区法院用存单复印件在沈阳中法进行了鉴定,结果,笔迹为娄女士的。今年6月21日,王女士又一次递交了鉴定申请书,由于其对“沈中法鉴字文检(2002)第136号”鉴定书系用存单复印件进行的鉴定效力表示异议,故申请重新鉴定。同时,王女士又递交了“调查收集证据申请书”申请调查收集当年存单是否预留密码或地址。昨日,王女士接到皇姑法院执行庭一法官电话,通知其取回鉴定费,法院不予为其重新鉴定。另外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结果为该存单无密码,有无地址没有表述。至此,王女士真的陷入迷魂阵:自己当初要求分割前夫的这笔存款,也是法院“审理查明”存款确是前夫的,而其前夫在当时也表示认可,如今这笔钱怎么就变成了一个已经死亡7年的老人的了?同一个法院,同一张存单,到底谁在跟法律开玩笑?本报将继续关注。主任记者 李欣悦
订阅新浪新闻冲浪 足不出户随时了解最新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