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决定:9日起恢复跨省区市和出境旅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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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08:41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7月10日讯:据中新网报道,中国国家旅游局昨天宣布,从即日起恢复国内跨省区市旅游和出境旅游的经营活动。至此,为应对“非典”疫情而采取的对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出境旅游的限制措施已全面解除。 中国国家旅游局昨日发出《关于恢复跨省区市旅游和出境旅游经营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恢复开展出境旅游,目的地必须是经国务院批准且国家旅游局已正式发出通知可以开展出国(境)旅游的二十二个国家,即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尼、越南、柬埔寨、缅甸、文莱、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马耳他、土耳其、埃及、南非、德国、尼泊尔、斯里兰卡、马尔代夫、印度。 据了解,截至七月八日,这二十二个目的地国家中,除越南仍暂停发放旅游签证、文莱仍要求中国旅游者在办理签证时出示医院健康证明、马尔代夫仍要求中国广东去的旅游者在无“非典”疫情国家停留十天以上方可入境外,其他十九个国家均已取消对中国公民入境限制措施。 国家旅游局要求各地组团社据此做好组团工作,并在开展组团业务前,与对方接待社进行联系,搞清有关细节。 《通知》指出,内地居民对于赴香港、澳门特区的出境旅游业务,六月份已在广东省内居民中恢复开展。从即日起,其他省区市的组团社也都可恢复开展组团社赴港澳旅游业务。 此外,通知强调,旅游活动中万一发现有“非典”疑似病例,必须按预案履行报告制度,并配合搞好现场控制和病员救治工作。同时,要大力抓好旅游安全防范和市场规范工作,确保旅游恢复工作顺利进展。 据介绍,世界卫生组织对北京实行“双解除”后,半个月来,中国“非典”防控成果进一步巩固发展,入境旅游接待从七月份开始已经全面恢复,对中国公民入境实行限制的多数国家也已经取消限制。鉴此,为适应海内外旅游者的旅游需求,国家旅游局研究做出了上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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