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鼓篇:从“看不惯”到“试试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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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08:4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检察日报》7月8日刊发了成都市交通局原局长兼党组书记石全志犯罪历程的自述。他讲了一句这样的话:对于一些丑恶现象,开始看不惯,接着是看得惯,最后是试试看,然后就掉入深渊了。他本人就是从对“三陪小姐”看不惯、到看得惯、到最后因为包养一个“三陪小姐”而贪污、挪用公款和接受贿赂,而被判刑入狱的。 石全志的“落马”过程可能有一定的代表性。的确,对于很多错误做法,一些人最初 来看看石全志心理变化的过程:他出生在一个干部家庭,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1967年大学毕业,“很有正义感”。刚开始很反感“三陪”现象。1993年底,他被人安排去了一家有“三陪小姐”的歌舞厅后,还很自责,在会上让大家监督。但他的内心已在悄悄变化,并渐渐地对“三陪”开始“看得惯”了。于是,后来又有人拉他去做按摩,他就迈出了“试试看”的一步。有了第一步,就有第二步……从此,石全志像着了魔似的,以至假借办公司之名,安排某小姐到成都,并批出100万元帮其经营公司。 石全志的经历给了人们一个启示,就是很多人违法犯罪都是从“试试看”开始的,一试就像吸毒一样难以自拔。一般情况下,一个人从小接受正统教育,什么好、什么不好,老师和家长都会教导,大多都有正义感,对偷窃、抢劫、贪污等行为很看不惯。可是为什么社会上犯罪杜绝不了呢?可以肯定,一个人如果对什么事“看不惯”,那他很少会去做。犯罪,都是从“看不惯”到“看得惯”,再慢慢过渡到“试试看”,最后成为“自然行为”的。这个“看得惯”最需要警惕。一些“落马”的官员说,自己最早的时候对贪污腐败很痛恨,我相信他们说的是真话。但是,当他们对别人的腐败行为逐渐“习惯”并且默认的时候,自己也“试试看”,终于走向腐败。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因此,领导干部要想守住自己的心理长堤,必须始终保持对一些腐败现象“看不惯”。如果哪一天自己开始对某种党纪国法所不容的事“看得惯”了,那也就该警惕:“试试看”之后的深渊可能离自己只有一步之遥了。 (来源:叶边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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