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出台十项措施支持重点企业关长现场办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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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09:15 南方都市报 | ||
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 本报讯(记者杜雅文 通讯员孙翔 李展章)深圳海关昨日宣布,该关即将出台支持重点企业发展的10项措施,以创造更为优良的投资发展环境。 近日,代市长李鸿忠在市政府三届四次全体会议上表示,要为在深企业大户提供便利 自7月4日以来,深圳海关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讨论支持重点企业的有关具体措施,并形成了《深圳海关支持深圳市重点企业发展十项措施》。为体现WTO非歧视性和公平、公正原则精神,在下一步工作中,对守法经营的其他符合海关评估条件的企业也将适用下述10项措施。 10项措施 1、实行关长与重点企业的直接联系制度。成立支持重点企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关长任组长,指定一名副关长负责具体工作。定期与重点企业负责人举行会晤听取意见。不定期走访企业,实行现场办公解决通关难题。设立与重点企业直接联系的专线电话(电话号码:84398999)。 2、建立海关重大改革征询重点企业意见制度,通关先进模式对重点企业先试先行。 3、落实首问责任制,实行一站式服务。 4、在关区内各通关现场设立重点企业专用窗口,为重点企业提供专门服务,各类通关业务手续即来即办,限时办结。 5、将减免税审批、暂时进出口货物审批、加工贸易审批等业务审批事项统一授权重点企业所在地海关,方便企业就近直接办理审批手续。 6、以企业通关需求为导向,提供个性化通关服务。 7、对重点企业进出口货物实施直通式通关。对重点企业进出口货物实施预审价、预归类,实行诚信管理、信任放行。进口应税货物实行“先放后税”;进口急用物资,实行凭保放行,事后报关。 8、为加工贸易联网企业自主生产经营提供便利。 9、积极支持深圳国际物流业的发展。 10、对重大项目实行全程跟进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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