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走四技术工遭索赔千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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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09:15 南方都市报 | ||
挖走四技术工遭索赔千万 上海一企业涉嫌侵犯商业秘密被宝安一企业提起诉讼,此案今日将继续开庭 本报讯(记者傅剑锋)上海一家企业从宝安一工厂挖走了4个技术工人,结果被举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并被深圳企业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损失1000万元。昨日,此案在法院 原告诉称挖走四员工致技术泄密 据原告宝安树荣五金首饰厂称,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该厂负责人相继发明了平底爪链、圆底爪链的机械化生产设备两项技术,从而打破了欧洲在爪链生产上的垄断地位,使我国在10年时间内迅速成了该产品的主要生产国之一。 该企业称,对这个获利颇丰的新技术,他们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还反复告诫员工不得向外人泄露技术秘密。但是,上海流行饰品有限公司老板方某,在1998年先后用高薪挖走了他们厂的4名技术骨干,并在当年8月生产出了相同的爪链产品。由于市场受到冲击,该厂产品价格一落千丈。故要求上海厂赔偿1000余万元。对此,宝安检方在刑事诉状中表明,几年来,深圳树荣厂达到的损失有1160万元。 同时,宝安检方在刑事诉状中认为,被告方顺龙等两管理人员,利诱技术人员从而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4名技术人员则违反了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定,构成了侵犯商业秘密罪。 被告辩解原告并未签订保密合同 对于宝安树荣五金首饰厂和宝安检方的指控,被告方顺龙等6人在昨日的法庭调查中却有另一种说法。 首先,他们向法官陈述该项技术不算商业秘密,早在宝安树荣厂使用该技术前,台湾已有厂家申请了专利,所以此前该技术已在社会上流传;其二,即使算是商业秘密,宝安厂方并没有签订应有的保密合同,也从来未以明确条款或合同限制工人辞职后在其它企业从事相同工作。 法律界人士对完善保密措施有意义 此案因涉案人数众多,并且涉及专业的技术问题,故在今天还要开庭一天。一位法律界人士称,近年来,深圳各企业间或和外地企业间相互为窃取对方商业秘密而争夺人才时有发生。在入世后,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商业秘密的保密应有更完善的措施和更好的法律意识,所以此案的审理对提高深圳企业和员工在这方面的意识富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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