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开审 走私象牙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09:17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 昨天,市中院开庭审理香港人张伟建走私象牙一案,法庭将择日作出宣判。 起诉书称,被告人张伟建现年53岁,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住新加坡。因本案于2003年2月27日被温州海关缉私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经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经查,2001年5月3日,张伟建指使他人将244条、重28.75千克的象牙板材申报为柚木,从新加坡邮寄给我市乐清的孙继权,并打电话给孙继权要求其代收该批“柚木”后转寄到广州。同月28日,该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伟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邮寄珍贵动物制品进入我国,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博盛 唐克龙
订阅新浪新闻冲浪 足不出户随时了解最新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