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公布“黑点”车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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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09:17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 今天起,本报独家公布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实行抄告制度以来被交巡警部门抄告的“黑点”车辆。 今天公布的为交巡警支队交通违章(2003)1号公告,内容包括被抄告后逾7天未接受处罚、被电子警察监控及超速的车辆(详见21版)。根据抄告制度有关规定,因违章停放而被抄告的车辆,其违章驾驶员须7日内到违章停放通知单发放中队(机动大队)接受处罚,按 陈博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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