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房咋还要交地皮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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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13:10 齐鲁晚报 | ||
商河三百业户遇到麻烦事 本报商河7月9日讯(记者 郝爱萍)商河县一市场内300多业户最近遇到一件麻烦事:三年前他们购买的商业房,有的已经办理了房产证,如今却被要求交纳土地使用费,逾期不交的,将由有关部门无偿收回进行拍卖。 7月8日,记者来到位于商河中心地段的商河县银桥市场,发现偌大的市场里冷冷清清,有关要求购房业户完善土地手续的通知贴得到处可见。 记者看到,这个落款为商河县国土资源局和银桥市场管委会的通知写道:为清理整顿房地产开发用地,针对银桥市场存在的土地使用问题,从2003年7月1日起,由县国土资源局代表县政府与各个购房业户签订国家统一制定的土地出让合同,时间为40年,手续完善后,土地使用权受国家保护。每户共应交纳12600元土地出让金。 “我们当时买房子的时候,签订的协议明确约定所买楼房拥有全部产权,现在怎么突然另外还要加地皮钱?”许多业户向记者表达了他们的不满。 原来,银桥市场原是商河县第一棉油加工厂(以下简称县一棉)的厂房用地,面积约150多亩。后来企业破产倒闭,该厂决定在原有厂房上建设一个大市场,进行房地产商业开发。从2000年2月起,由县一棉、供销社、财委等部门联合组成银桥市场筹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其名义对外做广告,吸引市民购房。当时许多人与该办公室签订了购房协议。 在签订购房协议时,银桥市场筹建办公室还同时与业户补签一个协议,即市场建成后,购房户每月须向银桥市场管委会交纳土地占用费,每平方米1元,楼前面积加上占地面积,每户每月应交63元,40年不变。 然而,正是这个补充协议现在成为整个事件的焦点。许多业户承认,这个协议当时签得有点不明不白,因为不懂政策,当时也就稀里糊涂签了协议。现在既然搞清理整顿,这个钱不该再由业户来交。 银桥市场管委会副主任崔汝忠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时制定的商用房价格比较便宜,里面不含地价,收取这个占地费主要是用于解决一棉厂近200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等费用。他承认这是一个土政策,“有点不合法”,但业户既然签了协议就得交纳土地使用费。 商河县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马明华说,这块土地最初是政府无偿划拨的工业用地,后成了房地产开发用地,性质改变了,理应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可是,这个钱一直没有收起来,现在,土地部门就是要完善这个手续,至于谁来交纳,他认为是谁使用,谁交费,因此应由业户交。 然而,一些业户认为开发单位违规漏交的费用,不能转嫁到业户头上,他们将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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