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带薪下海引发争论 易导致腐败应有政策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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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15:05 每日新报 | ||
据《北京现代商报》报道近日,湖南省出台的“公务员可辞职带薪到民企上班”的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对公务员带薪“下海”等一系列问题的激烈讨论。 据了解,北京目前还没有允许公务员辞职带薪“下海”的政策规定。其实,国家一直严厉禁止公务员从事任何经商活动。据《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国家公务员辞职后,两年内到与原机关有隶属关系的企业、营利性的事业单位任职,须经原任免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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